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北京商报| 2021-08-06 10:21:15

8月5日,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信息显示,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关于“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要求,陕西省各地要立即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稳妥做好退费工作,妥善处理退费纠纷。同时,各地不得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要重新审核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提供境外课程,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严禁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此外,各地还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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