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62号(财税金融类114号)提案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回应了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提案。
关于保险公司参与项目工程监理的建议,《答复》指出,2019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且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同时要求在竣工验收等阶段,应当完成包括监理单位在内的四方验收后,方可申请验收,并要求验收后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和标志,将监理单位等信息向公众进行公示。
根据《答复》,将保险公司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更有利于提高项目质量。农田建设项目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本身具有公益性,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于管护和赔偿机制不健全,极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舆论事件。
据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引入保险保障服务,不仅对建设过程及后续风险进行保障,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发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作用,全程介入施工过程风险管理,基于合同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开展质量风险管理工作,协助委托单位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事前评估+事中预防+事后赔偿”三位一体的功能和作用,这种做法可以提升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