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3
5月11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文,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推出一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在市内五区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自2023年5月18日起开始试行。
住房公积金的预提金额应当不超过扣除个人支付资金后剩余的购房首付款金额,同时应当不超过缴存账户截至申请当日的余额。预提住房公积金划转前,购房职工不得办理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律师分析: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
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