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明分局横沙派出所民警在东滩长江水域周边巡逻时,发现有两人在江边钓鱼。走近后观察到这两人的动作不对劲,不是正常的垂钓,而是拿住鱼竿来回拉扯,民警一下子意识到可能在使用锚钩实施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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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前一查看,两人确实是在使用锚钩捕鱼,民警当场将两人抓获,查扣锚钩钓具2套,鲻鱼等渔获物33斤。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顾某和黄某对其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
两人交代,空闲时间想在长江里弄点江鲜尝尝。他们趁着长江鲻鱼长成期,使用锚钩不需要鱼饵就可以迅速捕捉到大鱼。他们明知锚钩是禁用钓具,依然知法犯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顾某、黄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钓具移交渔政部门,渔获均被放生。
渔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锚钩锋利无比,当水中有鱼通过时,锚钩将尖锐的钩刺穿插入鱼体,以挂刺的方式捕捉鱼类,其捕捉对象主要为较大的鱼类,会对鱼类造成严重伤害,即使鱼类侥幸逃脱,被锚钩划伤后较难恢复,对鱼类资源有极大的破坏性。
警方提示:十年禁渔,是长江大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崇明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