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BC开始,到整个求学生涯终了,我的各门成绩始终由英语垫底,不及格是常态,及格是例外。我不愧为一名正宗的中国人,对汉语的兴趣和能力似是与生俱来,对英语的感觉和水准则是无比别扭,足见文化基因其说有据,且基因愈强、抵触就愈大。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是你是他是”一样都“是”,却要用三组不同的字母去代表“是”;也搞不懂为什么要把姓名、年月日颠倒着说。我永远弄不懂有的名词复数要加个S,有的要加双S,有的却可以什么都不加;也永远弄不懂有的动词时态要去词尾,有的要增词尾,有的则什么都不动;更永远弄不懂为什么有了一般过去时,还要有过去进行时和过去将来进行时。老师要我们别问为什么,死记硬背便是,因为任何外语都是不讲理的。几十年后听余光中讲座,也有相类的话。他说学外文必须先投降,然后方有胜算。一查履历,原来他老先生从小就是外文系的学生,长大当了英语系的讲师。可惜我从小到大、自始至终都没选择归顺,犯了战略上的错误,故而屡败屡战、屡战屡败。顺便说下,这也解释了女孩学英语比男孩更容易上手的原因。我总是想,学不好而硬要学,硬要学却学不好,非己之罪,是必学之罪;必学之罪,则归于必考之罪。作为一名正宗的中国人,首先要学好自己的语言,把中文学纯粹、用纯粹,若有余力,再学外语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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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提案自然不敢对老师说,只好烂在心里。老师则明了我的底细,早早把我归入了“偏门”一类。偏门是好听的,否则便向生理疾病靠拢。到了初中,班主任认定我是个严重的“跛脚”,说得母亲不知所措,边听边不自主地朝我的腿弯瞟过来。我从小爱听相声独脚戏,尤其对学英语而出洋相的段子情有独钟,俯仰不已。后来才知其因有二,一是心理代偿作用,一是喜剧的底蕴是悲剧。
正如喜内有悲,苦中也可作乐。我的唇舌对付单音汉字游刃有余,轮到连串字母马上笨嘴拙腮,甚至张口结舌,无奈只好用汉字做音标,于是从小学到高中,生词表上都歪歪扭扭写满了铅笔字。之所以用铅笔,一是怕检查。小学的规矩,老师要定期检查课本整洁度,对男孩查得最紧;二为可替换,若有音义兼得的好词,能擦掉改写——苦中之乐,便由此而来。
那时我已是读了史、用了心,知道用汉字为外语注音,乃是一种古已有之、行之有效的方法。梁启超翻译“灵感”,干脆译成“烟士披里纯”;陈独秀介绍“民主”与“科学”,直接写为“德谟克拉西”和“赛因斯”。再朝前推,什么骆驼、葡萄、琵琶,什么和尚、刹那、胡同,都是外语的音译。此事不惟国人独为,老外也做,他们直呼茅台为茅台、高铁为高铁、支付宝为支付宝,只是相对而言,数量并不太多。概因两种异质文化产物的初见,暂时或始终找不到对应的缘故。其中许多注得拗口,传播不力,后被意译取代,正如灵感、民主和科学;也有许多注得嘴滑,固定下来,一直用到现在,比如白脱、沙发和粉丝。名士才子常有神之发挥,比如林语堂的幽默、徐志摩的雪茄,文质俱美,妙不可言。作为摹仿,我也常有得意之笔,这正是我学英语的唯一乐趣——“因佛没讯”,正因佛祖没讯,人间才要“信息”;“爱来陪它”,高楼电梯上下,并非它来载我,而是我爱陪它。尽管老师猛批,我则依然故我,既为把“教育”旁注为“爱就开心”而自得,更渴望老师看见并推及它的反义。我更为梁老先生的粗糙而惋惜,若换了我,决计把灵感译成“烟似必丽醇”……
如今我已是明了理、悟了道,发现曾自以为纯粹的中文,岂止并不纯粹,更是驳杂到了乱炖的地步。张嘴Ok闭口Nice只是皮相,不消去说。关键在于骨子。过去说“诸位”,现在说“先生们”;过去说“很难”,现在说“难度很大”;过去说“正在实验”,现在说“实验正在进行”;过去说“存在某些现象”,现在说“某些现象的存在”;过去说“必须坚持传统”,现在说“传统必须得到坚持”;过去说“他的发挥很稳定”,现在说“他发挥的稳定性很高”;过去说“我在这方面表现良好”“我的观点大家普遍认同”,现在说“我在这方面有良好的表现”“我的观点被大家所普遍认同”……一个个英式词法、句法和语法,披上的是一张张中文的羊皮。其中缘故,既非一日之功,也非一人之力,实是一件太磨人。
英语由他英语,中文自我中文。几时向学必兼身。虽知其有益,只是太磨人。
心口通常相悖,神髓竟已难分。百多年外始生成。欲知因果事,还待自头论。
——调寄 临江仙
我几年前爱上了旅游,首选地是北美和欧洲。托人工智能的福,手机在握,闻声即译,百不失一。我从小喜欢看外国电影,专挑没有配音、只有中文字幕的影片。不少片子的头尾,会有一条“谨以此片献给某些人”的字幕。作为摹仿,我也在文末添上一句,以英式语法为骨架、以“纯粹”中文当表皮的一句——
谨以此文献给曾经和正在为学英语而受磨难的孩子们。(胡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