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双会
1月1日起,甘肃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正式实施,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同步改革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在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参保职工门诊就医整体保障水平。自全面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以来,甘肃已有138万参保职工在普通门诊结算2.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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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甘肃全面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一直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其中,统筹基金为全体参保职工共享共济,主要用于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由个人支配使用,主要用于解决门诊看病和药品支出,个人账户超支不补、结余归己。但是长期以来个人账户资金大量沉淀,造成“有病不够用、没病用不了”的情况发生,部分需要治疗的参保人员、特别是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较重。
而新制度则充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真正把有限资源用在有需要的患病参保人身上,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例如,参保职工郭某缴费基数为5400元,改革前,个人账户每月计入单位缴费的1%(54元)和个人缴费的2%(108元),每年计入个人账户为(54+108)*12=1944元。改革后,原单位缴费部分共计648(54*12)元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1296(108*12)元仍然计入个人账户。同时,按照郭某所在统筹地区的门诊统筹政策标准,郭某可以在普通门诊享受1380元的报销,门诊保障标准提高了732元。
又如,平凉市87岁的退休职工赵某,养老金为4210元/月,改革前,个人账户每月计入缴费基数的3.2%(134.72元),每年计入个人账户为134.72*12=1616.64元;改革后,个人账户按照每月90元的标准定额计入(90*12=1080元),共减少计入536.64元。2023年1月,赵某先后两次在某二级医院门诊就医,分别发生门诊医疗费用915元和1350元,分别报销464.75元(第一次扣除200元起付标准后按65%报销)和877.5元(达到起付标准后直接按65%报销),共计报销1342.25元。如本年度内,赵某在二级医院再次发生门诊医疗费用,还可报销152.75元,门诊保障效益显著提升。
近期,甘肃一些网友对门诊共济和个人账户改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民“认真的高山”:研究了一下,这次改革是把一小部分在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激活,用来补充门诊报销,对于一些不需要住院在门诊可以解决的小病,可以直接报销,这还是很合理的。
“医保改革是为了激活大量沉淀的资金,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得到实惠,这才是改革的意义所在。”网民“平躺地机器猫”说。
网民“WANG12”:明明是老年人和病患人群受益更多,为什么有的退休人员不满意这次政策调整呢?”网民“岁岁不忘”回复:“一些退休人员只看见了前半截,医保卡里少了点钱,不知道自己的报销待遇提高了,看来好政策还需要更多人知道啊。”
“医保改革后,大账户里的钱得到了更有效的利用,给到了真正更有需要的人,健康的人无需求时少用,有看病需求的人多用,每个人都有多用和少用的时候,期待更合理安排和实施。”网民“杜清浅37”说。
网民“周小粗啊”:“以前想报销只能住院,指望医保卡里那点钱根本不够,现在门诊直接报销省心啊,个人账户的钱还能一家子共用,算下来还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