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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园集团发布相关公告,称公司已与投资者就索赔案件达成双方诉前调解,公司将根据调解协议支付补偿金额并确认营业外支出288.06万元。
内容显示,近期41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长园集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41名投资者的损失合计748.88万元。深圳中院委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主持调解,经过友好协商,长园集团向前述41名索赔投资者支付补偿款共计288.06万元。前述投资者不得以虚假陈述为由再行起诉公司,或再行要求公司或者公司关联方支付超过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的任何金钱或费用。
关于长园集团2022年收到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有合计45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1)深圳中院已对122名投资者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支付投资者赔偿款约1,250.10万元;(2)诉中调解,公司与246名起诉的投资者签署了调解协议,公司根据调解协议支付补偿款合计约1,648.76万元。
公告显示,原告投资者诉长园集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长园集团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3月14日到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历史公告显示,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 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长园和鹰的众多行为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14,971.2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00.38万元,分别占公开披露的长园集团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2.56%、15.21%;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20,958.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989.83万元,分别占公开披露的长园集团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 2.82%、14.85%。此外,长园和鹰确认对M.T.SEWING 的销售收入,发生在其被纳入长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前,该笔业务导致长园集团虚增2016年度、2017年度期末应收账款870.41万元。上述行为导致长园集团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长园集团主动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开信息显示,长园集团是1986年由中科院创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电动汽车相关材料、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的研发、制造与服务。对于长园集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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