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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由魔珐公司发布的虚拟数字人Ada视频,被杭州某网络公司擅自加工后在抖音发布,被诉侵权。杭州互联网法院日前对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杭州某网络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12万元。
据了解,虚拟数字人Ada由魔珐公司打造,2019年通过公开活动发布,并在bilibili平台发布两段视频,一段介绍Ada的场景应用,一段记录真人演员徐某与Ada的动作捕捉画面。
2022年7月,杭州某网络公司通过抖音账号发布两段被诉侵权视频。视频的居中位置使用魔珐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且在整体视频中添加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其中一段视频还添加杭州某网络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视频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