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在充满希望的时候,越有必要识别出我们踩过的那些‘坑’,让先行者有所悟,让后来者不再重蹈覆辙。” 在7月9日举行的“无悔前行,垃圾分类的经验与教训”云端交流会上,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环境史博士毛达这样强调说。
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省市区正逐步加入到垃圾分类行列中。垃圾分类一路走来,踩过哪些“坑”,又有什么好经验值得借鉴推广?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在交流会上见到,10位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零废弃专家把脉国内垃圾分类实践,分享了国外有益经验,为中国推进垃圾分类积极献计献策。此次交流会是由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办,天津市西青区零萌公益发展中心、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青岛你我创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协办,万科公益基金会支持的。
把脉垃圾分类实践经验,梳理“后悔清单”和四大症结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深圳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陆健博士团队合作,通过桌面研究、专家访谈和工作坊等形式,总结出多年以来我国垃圾分类实践中的一份“后悔清单”,梳理出常见的认知误区和无效做法。毛达博士则在会上具体阐述了垃圾分类中的四个主要症结。
症结1:不相信公众能够改变,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缺乏信心
如在工作中以人工分拣替代居民分类投放,容易出现有人帮居民分类的现象,比如保洁员、指导员,甚至是明确设岗的“分拣员”。但从资源投入、产出质量、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角度看,先混后拣的行为都达不到垃圾分类的整体目标和要求;或是认为“分类投放需要更智能化”。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些智能设备或技术能很好替代人们完成分类投放任务。所以目前提升公众意识,使公众行为主动改变更加重要。
症结2:把改变看得太简单,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的关键因素识别不清
具体表现为认为仅靠贴标语、办活动、送垃圾分类桶,就能带来公众行为的改变,认为“分类投放设施越方便居民越好”。但事实表明,这些做法投入不少、收效不大,且容易沦为走过场。
复旦大学课题组的李长军博士分析,上海市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效果近年大幅提升,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确保基本硬件设施的到位;二是明确志愿者、保洁员对其自身的工作定位,并且通过他们的行动和行为调整,让居民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三是经过培训的志愿者在居民的垃圾投放时间段值班,并注意指导和服务过程中“动口不动手”。
症结3:急于求成,对垃圾分类的必经之路看不清或不愿直面
如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等后端尚未准备好,就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等前端工作;或是花钱“买”垃圾,引入积分制、设立绿色账户等做法,虽有助于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但其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符合经济规律等尚存争议。因为要达到激励门槛,经济回馈往往要超过废弃物本身的市场价值,这违背了经济规律;目前各地逐渐立法确定了垃圾分类是公民的责任义务,过度使用经济激励就显得不合时宜。还有些地方厨余垃圾处理走捷径,如推广家用厨余粉碎机等,而厨余粉碎机只是做到了垃圾转移而非处理。快速堆肥机价格不菲,运行成本很高,其产物并不是真正的有机肥料,而是烧焦和脱水的有机废料,甚至可能还会损害土壤。
症结4:要角缺位,顶层设计不完善、多元共治不充分、各方责任义务不明确
如部分地方政府盲目依赖第三方,这种模式存在巨大风险。一是企业本身经营有很大不稳定性,一旦出现问题服务中断,会严重影响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信任;二是企业的首要目的是追求利润甚至是短期利润,缺乏对公共性和长远性的考量;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等难回收物,仅靠政府补贴等方式“兜底”,而生产者责任却缺位;政府系统中非住建环卫部门参与有限,应对垃圾问题,需多个部门相互协作。
垃圾分类如何“避坑”,还需科学规划多措并举
对于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会嘉宾和相关专家也提出了一些应对建议。专家认为,既要对公众行为改变和习惯养成有信心,也要避免工作方式的单一,要多创新。例如,开展志愿者、保洁员培训,建立志愿者及值班制度;强化居民主体责任;鼓励志愿者和学生上门宣传;完善硬件设施,如垃圾厢房的建设和卫生管理,洗手池、灯光等的配备。
还有专家建议,在政府层面,要完善全国性的法规、制度,建立高位阶、跨部门的垃圾分类总体指导和协调部门或机制,来完善包含垃圾分类在内的整个垃圾管理的顶层设计与部门协调。在基层,应强化“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考核标准、考核体系,有效引导和管理第三方服务。进一步完善、扩大、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形成培育和支持学术机构、社会组织参与的长效机制。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两网融合专委会执行主任、贵州高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兰亚军建议,应更加科学检验垃圾分类的实效。“我们说的实效,不是1堆分成4堆,而是要真正地减量。”要关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量是否下降,人均垃圾产生量是否下降。
对于推动生活垃圾减量,爱芬环保、乐芬环保联合创始人郝利琼建议垃圾收费。她认为,不管是针对居民家庭的收费,还是针对社区的收费,都应该把垃圾分类收费放到日程上来。“只有这样前端的减量才能真正有效,否则永远都是大量产生垃圾,然后不断处理垃圾,这样会给城市带来更大的处理压力。”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2075万吨,2020年这一数字增加至12775万吨,其中非居民厨余垃圾总量持续增长。记者了解到,为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即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7月16日至8月14日,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标准也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非居民厨余垃圾的每吨收费价格将比往年稍高。
推进垃圾分类,需要信心、耐心和科学方法,更需要整体规划和全社会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用无悔的方式追求无废的境界。希望这次交流会分享的经验和教训总结,能对国内无废城市战略框架的实施起到建设性作用。”万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陈一梅对记者说。(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