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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男子彻夜饮酒后,竟开着货车狂飙30公里,将车行至停车场后,打开车门倒地便睡,结果被热心路人误以为男子突发疾病,担心发生意外报了警……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4号”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6月8日6时3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某园区停车场内,一辆货车的驾驶位车门打开着,车边还躺着一名男子,担心其发生意外。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找到了报警人所述的男子。靠近男子,民警从其身上闻到了阵阵酒气,随即将这名处于昏睡状态的男子唤醒。经过现场了解,民警获悉这名男子姓史。史某向民警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喝醉酒睡在停车场内。通过现场走访,结合公共视频,民警发现史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29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史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随即传唤史某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史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原来,案发当天凌晨2时许,刚送完货的史某,收到两位好友的邀请,驾车来到两人位于闵行的住处一起喝酒聊天。在此期间,史某和好友们都喝了不少酒。直至凌晨5时许,见两位好友酒后先后进入梦乡,史某也决定回家休息。自诩酒量不错的史某抱着不一定遇到民警的侥幸心理,驾驶货车返回。一路疾驶30多公里后,史某于5时50分许,驾车回到了货车的停车场。结果受酒精影响,史某刚停车打开车门,便倒在地上呼呼大睡,后被经过的路人误以为其突发疾病昏倒,报了警。
经过民警的教育,史某对自己酒后的不理智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将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反应和判断力,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此外,普陀警方也将在“砺剑4号”行动期间,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集中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