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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孙燕姿最近突然火了。以“AI孙燕姿”的身份,接连“翻唱”《发如雪》《水星记》《好汉歌》等作品,十分相似的声线和反差强烈的曲风,颇为吸引眼球,流量频频破百万。这些与新加坡歌手孙燕姿无关,都是网友制作的——借助AI技术,将歌手的声音素材经过数据训练,模拟而成。
好奇地去点击那些翻唱作品,很难听完一整首歌。乍一听很像,不到一分钟就觉乏味。模拟,毕竟不是百分百还原。唱歌不仅需要音准和技巧,更离不开复杂的情感表达。音乐家陈其钢认为,AI创作出的作品“可以平庸地以假乱真,却不能直击人心”。它有信息,储备海量知识,但没有心;它有技术,擅长万千组合,但没灵魂。
与歌声是否打动人心相比,“克隆歌手”带来的侵权问题更值得关注——可能侵犯歌手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以及原歌曲的知识产权。如果只是作歌自己听,没问题;当涉及上网传播或卖专辑商用,就可能侵权,甚至涉嫌不正当竞争。一旦原唱歌手维权,制作者和发布者都可能面临高额赔偿。
“克隆歌手”们游走在灰色地带,握着AI技术这把双刃剑。一方面降低了内容生产的门槛,弥补了歌迷的遗憾,比如能让邓丽君、黄家驹、张国荣等已故歌手“复活”。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伦理和版权争议。本可解放生产力的工具,滥用反会导致一系列侵权,阻碍创新发展。
新技术突飞猛进,新行业亟待规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上月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包括AI歌手在内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从算法设计、数据训练、隐私保护等方面提要求,强调不得侵犯知识产权。这也是国家首次针对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业发布规范性政策。抖音平台本月发布行业倡议,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还要求发布者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加上显著标识。
期待配套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断完善,人人都是AI技术的享用者,也应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者。
曹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