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宁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区委依法治区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检查等作用,区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专项整治的推进职责,全方位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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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长宁区第一时间组建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有13家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前,长宁区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督察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架构、体制机制、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
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主体部门,长宁公安分局专门成立深化道路交通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交警支队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局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长宁公安分局还下发相关重点问题清单,在交警各大队、各派出所开展滚动排查。
“前不久,长宁交警支队已累计向交通违法高发的居民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2.4万余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创新交通安全宣传的方式,民警们通过精准研判,锁定交通违法高风险人群,通过入户走访,开展“靶向”宣传,将交通安全宣传引入社区,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民警与居民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既保护了居民的隐私,又密切了警民联系。
为了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尽快实现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转变,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打破传统宣传形式难以触及的盲点,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趟出了一条协同共治的探索之路。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检察院、行政复议局等单位,聚焦线索的核查结论、处置意见、整改措施等,开展重点核查,并建立在例会上通报核查情况的机制。
据介绍,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正在逐步显现。近日,长宁区行政复议局收到了一份复议申请,申请人驾车在淮阴路剑河路时发生违法停车的行为,被电子设备抓拍处罚了人民币200元。
然而,申请人认为,自己因接送小孩放学,将车辆停靠在学校周边存在一定合理性,不应认定违法。
针对申请人的复议理由,区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核实,发现针对学校接送学生放学的情况,长宁公安交警支队已在与校方沟通后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开放了路边停车位,申请人因为近期才来沪承担接送孙子的任务,对相关开放时间、地点了解不充分,造成违法。
此后,通过释法说理,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主动关注家长接送孩子的停车需求表示理解,主动撤回了复议申请。
图片由长宁公安分局提供
闫 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