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吴珊珊 记者 江跃中)“挺好的绿化带就这么毁坏了,大部分草坪只剩下草皮,尤其是下雨天更是一塌糊涂。”2022年7月,黄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市民投诉,反映辖区内某生鲜超市破坏和侵占绿化用于经营的行为。黄浦区检察院启动对超市毁绿行为的民事公益诉讼,为小微企业开出治理良方。
为吸引客流占用绿化带
【资料图】
接到投诉后,黄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向投诉人询问了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走访现场展开调查。现场可见超市门前的绿化带中,铺设有大量木板以及堆放的废纸箱等物品,有一半以上的绿植被损毁,只剩下光秃秃的草皮,泥土凹凸不平,不少地方还留有脚印和车轮印。
据了解,该超市的经营门面与绿化带交界,且未设围挡,超市为了方便经营,吸引人流,将生鲜食品摊位沿交界处摆放,导致周边小区的顾客为贪图便捷踩踏绿地通行。超市又为了顾客行走方便,在草皮上直接铺垫大量木板。检察官查明该处绿化带多年来由绿化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公司托管养护,区绿化管理部门曾对该绿地做过2次应急修复和植被补种。但在检察官多次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超市的毁绿行为反复出现,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行政+民事诉讼双管齐下
办案检察官认为,该处绿化带一直以来由绿化管理部门以国家财政资金托底养护,该超市数次发生毁绿占绿行为,使得日常养护成果难以持续,不仅影响绿化市容环境,也造成了国有资金的浪费,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原绿化管理部门行使的绿化管理行政执法权已赋权予街道,街道办事处应对辖区内损毁绿化、占用绿地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22年9月13日,黄浦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街道办事处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同步移送了相关证据,建议行政机关及时查处超市的占绿毁绿行为、责令侵害人恢复原状,并加强监督检查。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街道办事处约谈当事人积极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为贯彻生态环境谁损害谁买单的保护理念,检察院同步启动了对超市毁绿行为的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间,区生态环境局致函检察院,代表黄浦区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侵权人追偿绿化补种和由此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费用。在此过程中检察院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居间参与磋商以尽快促成损害赔偿的达成。
用好“公益监督+溯源治理”
在履行公益监督的过程中,检察官已经关注到了该处绿化反复被破坏的根源在于经营活动和绿化管理之间的矛盾,而这一矛盾的产生更多是历史遗留原因。
超市负责人在调查工作中非常配合,对违法行为表示真诚悔过,但也诚恳地提出绿化规划已经影响到企业日常经营,希望能够帮助解决当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困难。为了彻底解决反复犯、反复罚的困境,检察机关专门与绿容局、生态环境局、街道等开展沟通会,同时邀请专业绿化公司一起对现场进行勘察,以合法合规为前提,讨论合理的解决方案。
2023年2月7日,黄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持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以柔性磋商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区生态环境局、某生鲜超市公司分别作为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该街道办事处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第三方参与磋商。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该超市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了该公司应对受损绿化开展修复和养护。根据事前的勘察结论,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以不减少绿化面积为前提,对该绿化所在区域进行合理调整并增设围挡,留出1米宽的通道,供企业日常经营,相关费用由超市公司承担。
会后,黄浦区检察院同步向企业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企业合理规划摊位布局,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避免踩踏绿化的提醒事项,同时加强员工的法治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合理的规划布局,既保证了市容绿化环境,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小微企业留出了可供经营的空间。检察机关既讲法理,也通情理,很好地解决了矛盾。”该生鲜公司在对检察建议的回复中提到。目前,企业表示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完毕后,将设置相应的警示牌并组织员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检察机关采用发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方式不仅有利于在诉前解决纠纷,节约司法成本,同时也化解了企业经营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既守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办案检察官也表示:“让企业认识到处罚或者赔偿不是最终目的,从源头解决反复毁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维护公益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