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疫情的关系,自己的处理结果遥遥无期,没想到这么快能够在线上宣告,感谢大家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考察期内我一定好好学习,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赢得大家的信任,也赢得自己的未来。”3月31日,一场远程视频宣告正在静安区检察院举行,听完检察官倪靖宣读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小文(化名)隔着屏幕,目光坚定地说道。
一起参与本次视频宣告连线的还有小文的家人、法律援助律师、社工和公安机关承办人员。
小文是一起诈骗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岁的她因一时贪念,在微信群里编造自己有渠道可以买到名牌鞋子和包包。买家前来咨询之后,她又编造买赠、打折以及抽奖活动吸引被害人下单。小文先后收到小郑总计九千余元购物款,全部用于自己日常消费,后她以各种理由搪塞被害人,既不归还钱款,也不回复。不得已,小郑报警,同日小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到案后,小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在母亲的帮助下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
1月5日,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倪靖仔细审阅了所有卷宗,发现小文系初犯、偶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考虑到其平时表现良好,犯罪情节较轻,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检察机关决定对小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六个月。
“希望你在考察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接受矫治和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安机关承办人员嘱咐道。
“希望你能按照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认真接受教育考察,积极参加帮教人员安排的各项活动,让我们携起手来,多做些有意义的事,一起迎接你的新生。”社工对小文也充满了期许。
“检察机关给了你一次改正的机会,但不起诉是附条件的,希望你改掉爱慕虚荣等陋习,勤恳务实,用实际行动顺利度过考验期。”法律援助律师这样劝告小文。
“作为父母,我们的教育很失职,也不当,最终导致孩子偏离了方向,我们很后悔也很自责。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改正机会,今后我们一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端正她的价值观,引导她多做善事,多行正道。”小文的母亲悔恨不已。
“希望你戒掉虚荣心,多听社工的帮教,多参加有益活动,多学法守法用法。附条件不起诉给了你机会,但机会还要靠自己把握。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你好好珍惜。”倪靖教育训诫完小文,又通过视频对小文的母亲及时开展亲职教育,指导她肩负起监管教育的责任,加强亲子间的互动交流,言传身教树榜样。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陈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