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珍惜机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对法律始终心存敬畏,用自己的奋斗创造美好生活。”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日前,一场远程不起诉宣告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完检察长董学华宣读不起诉决定和教育训诫,王敏(化名)隔着屏幕泣不成声。
2022年春节刚过,20岁出头的王敏因父亲过世、母亲收入低、家庭生活拮据,从宁夏来沪打工,后经朋友介绍,在一家服务企业打工。2月18日19时许,她看见同事放置在单位更衣室内的一部苹果手机,一时起了贪念,趁四下无人,拿起手机将其藏匿于商场一废弃的奶茶铺里。被害人于当日报警,民警到场后经过排查找到了手机,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敏,当晚将其抓获归案。王敏到案后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余元。3月4日,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3月8日,静安区公安分局以王敏涉嫌盗窃罪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亲笔书写供词,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敏系初犯、偶犯,涉案金额不高,且被盗手机已追回,其本人也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检察官认为王敏犯罪情节轻微,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检察官决定举行公开听证。考虑到近期疫情反复,王敏又在取保候审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尽量减少对王敏及其家庭的影响,检察官决定通过远程公开听证,听取多方意见作为参考。
当天,静安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余晖志愿团成员担任线上听证员,检察官马烨雯主持,王敏的法律援助律师到场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简要介绍了案情,听证员对王敏的犯罪动机、家庭情况等进行了提问,王敏一一作答,并对自己因家庭贫困、一时贪念盗窃手机进行了深刻忏悔。听证员严正指出盗窃系违法犯罪行为,家庭贫困不是盗窃的理由,作为成年人,理应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对于年轻人犯了错误真诚悔过的,社会也要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鉴于王敏犯罪情节轻微,有相对不起诉的法律基础,本着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听证员对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一致表示赞同,并希望王敏吸取教训,切勿再犯。检察机关收到该案后,立即启动轻案快办程序,通过远程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方式缩短办案期限,确保疫情期间防疫、办案“两不误”。同时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兼顾法理情,让公正可见、温情可感。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