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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6月26日,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正式进驻长宁区。
本次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7月14日。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市级和区级相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9:00至17:30。
督察值班电话:021-22110125。
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05209号邮政信箱。
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资料来源于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