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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新增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应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针对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内置说明书因字体太小、缺乏盲文等给老年人、残疾人带来不便的情况,草案进一步规定: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草案还规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应当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行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机构,应当设置低位服务台或者无障碍服务窗口,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手写板、语音提示等设备,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