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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特约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不满浴室收费规定,自认为被店员“套路”,男子在结完浴资后,竟举报浴室内有违法犯罪活动,企图以此影响浴室的生意,替自己出口气。最终,这名男子因自己荒唐的报复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普陀警方在接报一起警情过程中,经甄别,破获了一起谎报警情案件。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5月19日下午,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接到匿名报警电话称,位于绿杨路上的某浴室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却发现浴室内并没有报警人所述的违法犯罪活动,疑似有人恶作剧报假警。
警方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男子杨某有报假警的重大嫌疑,并传唤杨某至派出所配合调查。经民警询问,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事实。原来,杨某是该浴室的老顾客。就在案发当天凌晨5时许,杨某又一次来到该浴室洗澡。洗完澡,稍事休息后,他于7点来到浴室前台结账。杨某发现本来是25元的浴资变成了50元。店员的解释是,凌晨5点进浴室洗澡就算过夜,按照浴室规定,要加25元的过夜费。为此,杨某与店员发生了争执,最终只得支付了50元浴资后回家。
回到家后,感觉被“套路”的杨某越想越不爽。为了报复浴室,给自己出口气,他突发奇想,准备通过报假警,举报浴室内有违法犯罪活动,让浴室关门打烊。于是,他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店内有违法犯罪活动,自以为这样浴室就会停业,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经过民警的教育,杨某对自己不理智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社会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也是危难时刻群众最有力的依靠。谎报、虚报警情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对谎报警情、案情或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