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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和投资”)、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智投资”)、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岚投资”)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瑞和投资、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20%。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到股东瑞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出具的《关于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超过1%的告知函》,在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瑞和投资、瑞智投资和瑞岚投资共减持公司股份8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6%。本次权益变动后,瑞和投资、瑞智投资和瑞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420%。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