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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吃饭时看到一旁客人的背包随手一放,散步时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没有上锁,明知不可为,但在贪欲的驱使下,还是将手伸向了不义之财。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4号”专项行动中,经缜密侦查,连续侦破两起盗窃案件,两名涉案男子均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7日下午,市民魏先生来到普陀分局长征派出所报案,他的电脑包被盗了。经了解,就在当天中午,魏先生和几个朋友来到泸定路上的一家大排档吃饭,随手将携带的双肩包放在一旁的桌椅上。就在吃完饭准备离开时,却发现双肩包不见了,包内除了有他的电脑和手机外,还有不少重要的证件和工作文件。
民警随后通过调阅案发地周边公共视频发现,在魏先生吃饭时,距离其不到大约一米处,一名坐在电动自行车上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后,民警锁定了该男子为高某,并一路循线追踪掌握了高某的活动范围。6月18日,民警在海波路某小区内将嫌疑人高某抓获,并在其住处内找到了报警人的被盗物品。
到案后,高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报警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在案发当天,高某也是来到大排档吃饭,看见报警人的双肩包放在一旁的椅子上,而其本人却与朋友相谈甚欢,无暇顾及一旁的包。根据包的形状,高某猜测包里也许有电脑,顿时起了贼心。他故意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停在放双肩包的椅子旁,趁报警人与朋友不注意时,顺手将包偷走,骑着电动自行车迅速逃离现场。
无独有偶,在6月8日凌晨,普陀分局长征派出所又接到市民陈先生的报警,他停在真光路某店铺门口的电动自行车被偷。原来,陈先生在真光路附近的某饭店内工作,每天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据他回忆,案发前一天傍晚,由于急着上班,可能没来得及给电动自行车上锁。没想到,下班后电动自行车已经不翼而飞。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现场走访,结合公共视频发现,男子潘某曾长时间在被盗电动自行车附近徘徊,在离开不久后,又返回到车旁,并将车推走。6月20日,民警在梅川路某小区内将潘某抓获,并在其居住的楼栋下找到了报警人被盗的电动自行车。
到案后,潘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盗窃陈先生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据潘某交代,6月7日晚上,他突然失眠,便外出散步。在途经真光路某商铺门口时,发现了一辆没上锁的电动自行车,顿时起了贪念,但又有所顾忌,在徘徊了十几分钟后还是离开了。在回家路上,潘某又想起了那辆没上锁的电动自行车,最终,潘某原路返回到电动自行车旁边,在确定四周没人后,就将车子推到自己居住的小区楼下,并特意上了一把U型锁,将车占为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