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触网意识”,初心是正义,结果却可能是网暴。“网暴”动不动让人“社死”,时不时伤害生命,早就该治了。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魏世忠的惩治建议引发广泛关注,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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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委员的建议可谓切中“治暴”要害。他的建议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将严重危害社会的网络暴力行为纳入公诉案件范围。
对平台必须加强监管;立法“治暴”也值得期待。说到“治暴”,有人总担心会因此影响到互联网的“活力”和“自由”,这种担心其实多余了。
互联网方兴之初,如此担心未必没有道理。但在“野蛮生长”之后,当下的网络世界理应像现实世界一样有一定秩序,因为秩序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
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青年报做了一个调查。对4591名受访者的调查显示,90%的受访者支持“将严重危害社会的网络暴力行为纳入公诉案件范围”。值得关注的是,在调查中,有94%的受访者觉得“当下网络暴力事件多”,90%的受访者觉得“网络暴力会影响青少年价值观形成”。依法治暴是方向,但当下,我们每一位网民,触网必须自律。
因为我们很累,因为我们很忙,随便在圈群里看到某一条链接,还来不及去搞清“来龙去脉”,就可以在评论跟帖中把自己的怨气、累气发一发,甚至“恶搞”别人一番减压、寻寻开心?
这怎么行?怎么可以在网络空间没有自律,把负面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最怕的是,有人以正义的名义,借助短视频和社交媒体,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道德绑架;也有网民的“正义感”中,往往裹挟着负面情绪,带着杀伤力和破坏力。像之前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导致刘学州自杀后,“网暴”的方向立马再一次转向了他的父母和相关责任方......
不做网络“乌合之众”,网络应该让我们更有视界更有见识。绝不能“为物所役”变成网络俘虏,成为“网暴”群体里的“小黑点”,成为网络上的负能量。(赵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