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一次性补 每月领取计算方法
融360| 2020-12-04 15:02:37

梅州养老保险

梅州市财政部门一直加大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大力改善民生。全市各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养老保险新政策,大力创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示范镇。市县两级财政按照每月基础养老金补助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2年累计投入3亿多元用于配套基础养老金,确保了参保群众按时足额领取待遇。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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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农村养老保险截至2012年,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160.3万人,52.7万60周岁以上居民全部领取养老待遇,实现100%全覆盖,群众每月可领取养老待遇最高165元、最低55元,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 “惠民蛋糕”。

梅州养老保险每月领取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梅州养老保险一次性补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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