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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从2023年开始,在两年时间内,湖南省财政将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3亿元,支持全省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2024年全面建成,推动项目学校建设成为硬件设施达标、软件条件较好、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较高管理水平,在当地形成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学校。
《方案》指出,此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适当扩大到洪江区、鹤城区、永定区、武陵源区等4个脱贫区,以及第二届、第三届省旅发大会承办市州所属县市举办的普通高中。
申报项目学校应符合4个基本条件:一是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布局规划,长期保留的优质高中学校;二是对照未来办学规模、办学标准,有条件缺口、迫切需求和符合建设要求的项目;三是项目建设基本条件成熟,原则上项目用地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征地拆迁、手续办理等相关困难与问题;四是财政资金投入有保障,2023年底前可确保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可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
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资金由省、市县政府资金和其他投资等多渠道投入组成。对虚报投资规模、未达到建设要求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扣回部分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