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丰田在华召回部分车型
北京商报| 2021-06-04 10:11:51

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

公告显示,2021年7月19日起,召回2019年8月6日-2021年4月1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卡罗拉汽车,共计191936辆;2021年7月10日起,召回2018年10月13日-2021年4月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汉兰达汽车,共计25143辆;2021年7月19日起,召回2018年9月14日-2021年3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雷克萨斯RX300汽车,共计1090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零件生产工厂在高压燃油泵内部构成件组装工序中的制造偏差等原因,导致部分构成件未充分压紧,使用过程中高压燃油泵内部可能会发生异常磨损。受内部构成件松动的影响,高压燃油泵焊接处可能会产生疲劳裂纹,存在燃油渗出的可能,极端情况下会增大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和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车辆中搭载上述缺陷零件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良合格的高压燃油泵,以消除安全隐患。(记者 刘洋 刘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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