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光解读:快乐可以完全用生活满意度衡量吗?
网易研究局| 2021-03-03 16:56:01

你快乐吗?如何才能做一个快乐的人?金钱和快乐一定成正比吗?快乐的影响因素有哪些?网易研究局邀请长期从事快乐研究的全球知名华裔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特聘讲座教授、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黄有光解读快乐的秘密。

NO.053 快乐与生活满意度?

由于几乎人人都要快乐,一个人的生活满意度是否高,与她是否快乐有很大的正相关(Zou 等2013。)然而,这两者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考虑下述两个人的一生经历。张女士从小到大,从年轻到老年,遭受许多肉体上与精神上的苦难。辛苦工作得出的成就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也使她很气恼。然而,就在她五十岁生日车祸意外去世前一天,她获得了诺贝尔奖。她生的辛苦,而死的快乐。李先生也是在五十岁生日车祸意外去世。然而,他却与张女士相反,一生享尽各种肉体上与精神上的高度快乐。不过,就在他去世前一天,他得知他的升职申请没有被通过,使他非常气恼。他生的快乐,而死的痛苦。

张女士的一生,显然痛苦远远大于快乐;李先生的一生,显然快乐远远大于痛苦。可是,可能有不少人(包括一些哲学家明确地说)宁可做张女士,不愿意做李先生。[读者们不必担心,如果选择来世投胎,我肯定不会和你争做张女士;我宁可做李先生。] 选择张女士有几个原因。

第一,人们有“最后胜利”的情结。有许多事情或比赛,例如篮球赛,以最后的总积分决定胜负。即使在上半场A队远远落后于B队,下半场也多数时间落后于B队,但只要在最后几秒钟总积分超过B队,A队就胜利了。像这种情形,人们要最后的胜利。积分的暂时领先,主要是为了取得最后的胜利,并不是目的,最后胜利才是目的。然而,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任何时候的快乐感受都是最终目的,都有价值。理想的情况是,天天快乐,年年快乐,而不是百年痛苦,最后一天才快乐。当然,暂时的饥饿能够增加进食时的快感;工作的辛苦也可能能够增加成功的快乐。然而,如果后来能够达到的快乐程度是一样的,与其先辛苦(快乐水平先-2)再快乐(后+6),不如先快乐(先+2)再又快乐(后+6),因为第二种情况的快乐总量是更高的。

如果上述数目不是指快乐量,而是指消费量,则未必总量多就一定比较好。例如,先消费20(个单位), 后消费10,总消费量是30,但快乐量可能是先10,后负5(比前一期减少消费可能造成痛苦),总快乐量只有5。不如先消费10, 后消费15,总消费量只有25,但快乐量可能是先7,后10(比前一期增加消费可能增加快乐),总快乐量是17。

第二,由于像这种先苦后甜对快乐的贡献,使人们可能有过度强调先苦后甜的情怀,而忽视了应该根据总快乐量来取舍,因而错误地偏好张女士的经历。

第三,人们过度强调最后胜利的错误,可能部分是受我们以前讨论过的,天生的“顶峰-终结”法则(peak-end rule)所影响。[详见本专栏2020年7月中的文章:你有这种显然的错误吗?“顶峰-终结”法则。]当一个人经历一段时间的痛苦或快乐感受后,他对这段时间的感受的评价,大致只根据感受最强的程度(顶峰)与终结时的感受强度的平均值,这就是学者们发现的“顶峰-终结”法则。我们之所以天生有这种倾向,大概是因为根据这法则比较容易进行评价,而且在自然选择的进化过程中,主要是根据能不能生存与传宗接代(合称‘适生性’),最重要的并不是把总快乐量极大化,而是追求快乐的顶峰(交配),与避免痛苦的顶峰(死亡的危险)。然而,这是没有感受的基因的极大化,我们不是基因,而是有感受的人,我们应该把净快乐(快乐扣除痛苦)的总量极大化。

第四,人们大概有回忆上的短视的错误。20世纪初期与中期,有许多经济学家,都认识到许多人的短视,没有充分看到长远的将来,因而许多国家须要采用强制性的养老金储蓄。将来看得不够长远,同样地,回想过去,也可能比较着重不久前的,而忽视比较长久之前的。这两种短视,都是错误。

第五,如上所述,虽然我宁可投胎为李先生,不要做张女士,然而,如果让我替世界选择,是要有一个李先生或是一个张女士,我会选择张女士。张女士虽然一生痛苦远远的超过快乐,然而她在人类知识上的贡献很大(不然多数不会得到诺贝尔奖),间接对人类的快乐应该有大量的增加,多数会远远的超过李先生的快乐与他对他者的贡献。

由于上述原因,如果你偏好张女士的一生,我不会反对。(但我自己还是宁可做李先生。)在张女士车祸前一刻,如果问她对一生的生活满意度,答案可能会很高。根据调查,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满意度与快乐有很大的正相关。然而,不能否定,有些人的生活满意度可能受到她对他者的贡献的影响。不过,理性而言,对他者的贡献,终极而言,应该是对快乐的贡献。因此,为了他者,人们的偏好和生活满意度可能和她自己的快乐偏离,这种偏离,或是因为无知与信息不够(因而不是原则上要偏离),或是为了他者的快乐。如果不是为了他者,而有意选择减少自己快乐的选择、生活等,我认为是不理性的。

再举一个例子,考虑一个一万人的社会。假定每个人都认为终极而言,只有快乐才是有价值的。不过,他们并不是纯粹的利己主义者,也顾及他人的快乐。这是符合进化论的。由于人类是群居打猎谋生的,增加人们的合群性的基因会得到传播。十多年前,甚至使人们从助人而获得快感的基因(可惜并非人人拥有)也被发现了(Bachner-Melman 等2005)。当然,基因的作用并不否定教养与社会的重要影响。

这一万个人,每人都从事对他人有利的事。然而,由于信息不足与一些倒霉因素,使这一万个人痛苦大大多于快乐。如果问他们是否快乐,每个人都会说不快乐。不过,如果问他们对生活是否满意,每个人都会说相当满意,因为他们认为虽然自己并不快乐,但却对社会作出了相当的贡献。对社会的贡献,使自己的快乐增加,但却不足于抵消自己其他方面的痛苦,因而净快乐还是负的。

例如,这一万人中的某甲认为,她的社会贡献使所有其他9999个人的快乐人人增加10个单位,总贡献是99990。这使她的净快乐从负1000增加到负300。虽然她的生活是痛苦的,但她认为是值得的,自己承担300个单位的净痛苦,增加他人的快乐99990,三百多倍,值!因此,问她的生活满意度,她会说相当甚至很满意。如果这某甲是有代表性的,一万人大都甚至人人如此,人人不快乐,而人人的生活满意度很高,这是否是一个好结果呢?人人认为快乐才有终极价值,对他人的贡献,最终也是在于增加快乐。因此,既然人人痛苦,这结果应该是不幸的。因此,当快乐与生活满意度由于利他主义、信息与倒霉等因素而背离时,看生活满意度很可能有很大的误导性。既然快乐才是有终极价值的,应该看快乐。当然,当前的生活满意度很可能对自己与他者将来的快乐有影响,这必须考虑。

接下来的几次文章,我们多数会讨论影响人们快乐的一些重要因素,和个人如何增加快乐。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学会增加自己和他者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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