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颁行30年来,国家版权局批准设立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五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基本覆盖了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主要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能够集合众多会员的版权,通过“一揽子”授权方式,为使用者解决海量作品授权;通过代表众多会员,进行集体维权,降低社会个体维权成本,解决众多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的版权纠纷,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个人会员已达4万多人,团体会员数百家,各协会收取的版权费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积极推动著作权法律法规完善
五家协会积极参与著作权法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利用修法契机,对会员、公众进行版权法治宣传教育,展示了集体管理组织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五家协会连续多年配合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开展调研,提出修法、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提高作家稿酬个税起征点、加强对教科书教辅出版单位侵权行为的整顿治理、建立“法定许可”获酬保障机制、加强对网文平台监管推动网文健康发展、建立“突发事件法定许可”制度等提案议案和建议。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调研、全国政协著作权法修改调研,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机构、司法部、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组织的修法座谈会,提出的一些建议在新著作权法中得到反映和吸纳。
切实履行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职能
在文著协的积极推动下,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颁布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和《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结束了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2001年设立以来长达12年没有付酬标准的历史,改变了1999年制定的报刊转载稿酬标准长达15年不变的局面,对落实广大著作权人的法定许可获酬权具有重大意义。
文著协作为承担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取和转付两项法定职能的唯一法定机构,截至2020年年底,为文字作品著作权人收取著作权使用费5000多万元,其中教科书和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使用费3000多万元,惠及作者逾万人次,作品逾万篇次。文著协通过实际行动,让著作权法中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得以有效落实,让广大作者依法享有的教科书和报刊转载法定许可获酬权逐渐得以有效实现。
积极参与国际版权交流与合作
在国家版权局指导下,五家协会积极参加双边、多边国际版权交流活动,宣传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和版权保护做法,与海外同类机构签署了数十个相互代表协议、合作协议,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国际唱片业协会、国际复制权组织联盟、欧亚权利人组织联合会等国际性或区域性版权组织,积极参加国际版权交流展览、研讨、贸易活动。
文著协充分利用海外资源、发挥渠道优势,开展国际版权贸易,加强国际版权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为俄罗斯、英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出版的华文教材教辅解决作家翻译家版权授权和稿酬转付问题。文著协承担的“中俄现代与经典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已经成为中俄两国政府对外开展的影响最大、成果最为丰硕的互译出版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两国人文文化交流合作的内涵。文著协通过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推动中外人文文化交流与合作,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家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数字网络版权授权许可收费业务。文著协创造性地开展了“汇编权”“戏剧公开表演权”集体管理,每年为出版单位解决中小学课外读物“汇编权”授权400~500种,为会员收取版权费超过千万元。
新时代展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特色优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产权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为集体管理组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五家协会始终以著作权人利益为中心,以著作权人利益最大化和服务产业界为宗旨,通过“一揽子”授权方式,为使用者解决海量作品授权,为产业界提供版权解决方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我国教科书、教辅出版、汇编作品、戏剧表演、卡拉OK、背景音乐、广电组织、数字网络等领域的版权市场得到有效规范,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逐渐得到有效落实;通过诉讼、行政投诉、调解等法律手段,代表众多会员,进行集体维权,降低社会个体的维权成本,定分止争,解决版权领域的社会矛盾;推动与出版机构、网络平台等使用者开展务实合作,为著作权人和产业界提供权威专业、高效便捷的“一站式”专业版权服务,在极大提振会员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集体管理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这就要求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必须找准定位,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国际版权交流与合作,努力成为新时代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文化强国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和完善版权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