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在建设体系框架清晰完整的情况下,文化大数据建设的资金从哪来,又该如何盈利成了摆在各部门和企业面前的难题。近日,中宣部文改办一级巡视员、副主任高书生对此问题做了详细解读。
2020年5月,中央文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是打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畅通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融通文化和科技、贯通文化门类和业态,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的重要举措。
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
有人说,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框架很清晰、完整,也很超前,但相关建设问题自然也不小。那么钱从哪里来?建设之后怎么盈利?则是困扰大家的两个关键性的问题。今天咱们就做一次解牛的“庖丁”,为大家答疑解惑。
文化大数据建设钱从哪来?
一、文化大数据建设不是从零开始,而是依托已有工作基础,换句话,大钱已经花过,相对于过去花的钱,再花也算是小钱。
1、从供给端看。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是把这些年来国家开展多次文化资源普查取得的数据,包括文物、古籍、非遗、地方戏曲、美术馆藏品等普查数据,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底层关联集成系统,是对普查数据作标准化、结构化处理,不需要再投入数据采集资金。中华文化素材库的来源是多元化的,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是一个来源,但更多的是目前许多文化机构已建成的各类数据库,比如中央文化单位的故宫、国博、国图、中央广电总台、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数字文化集团、中央新影集团、中国唱片总公司等,都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而且很多属于国宝级的,经过梳理、关联、解构等,都是价值连城、梦寐以求的宝贝。相比于过去花大钱建数据库,把数据库的数据转化为到素材库的关联数据,投入就算小钱了。
2、从需求端看。文化体验场所主要是利用现有的公共设施来建设,包括在中小学、购物中心建文化体验馆,在新华书店、县级文化馆、文化礼堂、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建文化体验厅,都不需要搞土建,只是做些改造或装修即可使用。建设施也算花过大钱了,搞改造或装修也只能算是花小钱。
3、从云端看。国家文化专网由国家文化大数据省域中心、区域中心和全国中心组成,省域中心建设主要依托已建成的有线电视网络设施,过去已投入上千亿、净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并且连通城乡、贯通街巷,足以严丝合缝地把供给端、生产端和需求端串联起来,各省域中心的投入主要是用于串联的软硬件,跟过去的基础设施投入相比,不是一个等量级。
此外,这几年多家有线网络上市公司都建成了规模很大的数据中心,目前已确定的东北、华东、西北等八个区域中心建设,也是依托已建成的数据中心,建设区域级数据中心集群和智能计算中心的硬件条件已经具备。
在云端板块,唯一从无到有的就是全国中心。这是需要大投入的。
二、文化大数据建设要“双轮驱动”,既需要财政资金撬动,更需要发挥市场力量。
1、从供给端看,财政资金投入三个方面:
一是把文化资源普查数据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底层关联集成系统,这项工作倒是不一定花多少钱,主要是人力成本投入。
二是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建设资金,这应该是财政资金投入比较大的项目,特别是文化遗产数据高精度采集,目前全国有珍贵文物380多万件套,如果每件套采集成本按1万元估算,大约需要400亿元左右。说起总量,数额确实不算小,但数据采集不是一年就需要完成的,五年、十年都是可能的,五年采集完每年80亿元,十年内完成采集每年只需要40亿元,具体到每个省1个多亿。况且,像故宫、敦煌等文物大户开展数字化已多年,这样算下来财政资金投入的总量就没那么大。
三是中华文化素材库建设资金,分两种情况:第一,像故宫、国博、国图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可将提炼素材所需经费,列入公共预算;第二,像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数字文化集团等文化企业,可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部已发文将文化大数据建设作为重点支持方向,部分省份也已明确用国资预算支持省属文化企业参加文化大数据建设。
2、从生产端看,主要任务是做数据的采集、标注、关联、解构、重构、呈现等,由此产生成千上万条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承建生产线的主体,既有公益性机构,也有经营性企业,既有做文化的,也有搞技术的。做数据标注和关联,是文化机构的专长,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不太需要更多的物质投入;做数据的采集、解构、重构和呈现,属于技术密集型,需要装备支撑,这需要一定的投入,如果新闻单位、出版社、影视公司要建设这样的生产线,必须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技术改造。
从2013年起,中央财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中央文化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其中一项任务就是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即技术改造。也就是说,如果国有文化企业要建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国资预算是一个资金渠道。当然,生产线建设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及市场融资。
3、从需求端看,如果利用现有的公共设施,比如县级文化馆、文化礼堂、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小学等建设文化体验场所,经费是可以通过现有财政预算渠道解决的,比如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可以用于公共数字文化软硬件平台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制作采集与加工整理。
安丰镇红安村文化礼堂
如果在旅游景区、购物中心建文化体验场所,主要依靠市场力量,为旅投或商投集团提供了投资机会。
4、从云端看,如前分析,国家文化大数据省域中心和区域中心完全可以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建成,但全国中心建设是从无到有,需要大投入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展新型基础设施(新基建)的指导意见,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全国中心)以及布局区域级数据中心集群和智能计算中心(区域中心),符合国家发展方向,可以申请国家新基建重点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给予资助。
三、文化大数据建设要“八仙过海”,拓宽思路,广开财路。
以上两部分探讨了一般性资金来源,除此之外,部分地区打破常规、另辟蹊径,在建设资金筹措上招招见功力,比如:
1、设立基金。贵州省研究在文旅产业基金项下设立文化大数据建设子基金。
2、调剂资金。贵州省从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调剂100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大数据建设项目;江苏省协调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和省级电影专资给予具体建设项目资金支持,首期拟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2亿元。
3、发行债券。江苏省发行5000万元政府专项债用于大运河数字云平台建设,5年内投资规模达到10亿元左右。
4、贷款贴息。福建省每年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拿出800万元,对银行审核确认的文化大数据建设项目提供的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每年至少能撬动2亿元银行贷款。
此外,大多数省(区、市)都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多则每年5个亿,少则每年5000万元,均可以用于支持文化大数据建设。
文化大数据建设财政资金渠道一览表
注:旅游景区和全国中心的公共预算,是指列入发改委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资金。
文化大数据建设如何盈利?
体系化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显著特征,从供给端到生产端、需求端再到云端,空间上并存、时间上继起,产业链环环相扣、循环往复,每个环节都有盈利空间和盈利点。要理解文化大数据建设的盈利模式,须突破单一化的线性思维,树立体系化思维。
一、供给端
供给端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开端,主要任务是建设三个库,即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和中华文化素材库。
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比如,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数据,藏品59万多件,藏品图片82万多幅,数据总量6.9TB;再如,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10815万件/套文物,数据总量超过140TB,其中国家珍贵文物(一、二、三级)普查数据235万条。
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数据来源于对各类文化遗产高精度采集、标注和关联,一是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的藏品采集,今年开展试点,15家单位入选首批试点,已完成上千件藏品数据高精度采集;二是对其余博物馆藏品采集,“十四五”期间先以国家一级博物馆为对象。此外,像故宫、敦煌等文博机构已开展多年数据采集,这些数字化成果都可以成为基因库的来源。
标本库和基因库在性质上都属于国家所有的具有公益属性的专业数据库,将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基础数据池,依法依规面向社会开放。建设这两个库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公共服务内容,类似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普遍服务。
中华文化素材库不同于以上两个库,遵循“谁开发、谁所有、谁受益”原则,是要盈利的——素材的提供者不管是公益性机构还是经营性企业,只要发生素材交易,都会获得收益。
这些年来,无论是公益性文化单位还是文化企业,都投入不少资金建成了很多以文化内容为主的数据库,像故宫提炼的中华传统纹样元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广播电视台的媒资库,中国出版集团包括文化符号、典籍、石刻、木版等在内的多个数据库,中国数字文化集团的国家舞台艺术音像库,枚不胜举。
这些数据库过去一般是自建自用,如果把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加工形成素材,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基础数据池,供求双方智能化匹配,数据就可以变现,存量资源就被激活,盈利空间巨大。
二、生产端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崛起,几乎把所有的资源都集中到了长江口——消费端,张口是流量、抬头是网红,热衷于“(导)引流(量)”“聚粉”,最终导致水流湍急、泥沙俱下、造假顽疾。数字化时代要防范重蹈互联网时代的闹剧,必须从供给侧抓起,补上生产端这块短板。
生产端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特色之一,也是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急需补上的短板,当然也蕴藏着巨大的潜在的盈利机会和空间。
围绕数据的生产加工,生产端上将形成成千上万条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吸引上万家机构和上千万从业人员参与:
1、数据采集和整理。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的数据是需要高精度采集的,这是一个长线业务,对于技术公司而言也可以获得一大笔收入。此外,将文化资源普查数据和已建成数据库数据进行标准化、结构化处理,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基础数据池,也需要专业化公司承担,当然也不会是免费的。
2、数据标注和关联。这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核心环节。关联数据是核心资产,被关联的数据才具有更大的价值。但关联数据是数据关联的成果,包括把数据和实体、数据之间关联起来,把图片、文字、音视频等不同表现形态关联起来,需要关联的方面太多了,无边界、无止境、无穷无尽。
数据关联是专业性极强的专业活动,专业的事必须请专业的人干,专业机构招揽专业人士流水线作业,吸引成千上万人积极参与,因此产生无数条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形成一支专业化程度极高的先锋队和长盛不衰的大产业,关联数据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资产规模和价值“不可限量”。
文博单位、出版社、文艺院团等传统文化机构及其员工,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教职工和学生、研究人员,无疑是数据标注和关联的主力军。
3、数据解构和交易。数据变现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核心驱动力,数据要变现必须交易,要交易必须先解构成为素材。解构是技术公司的专长,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大有用武之地,技术公司为数据所有者提供解构等技术服务,也可以获得可观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文化机构已建成的数据库将会成为解构业务的重点,只要数据可变现,各类文化机构的积极性会很高。广播电视台、电影制片厂和资料馆、出版社等拥有数据资源的机构,必定加入数据变现队伍,激活存量数据,让数据变现成为其业务发展的新增长点。
数据交易是深圳、上海等文交所业务发展的重大机遇,围绕数据确权、交易、结算和支付等环节,文交所在专业化服务方面大有可为。
4、数据重构和呈现。数据有了,也关联、解构变为素材进行交易了,接下来就是组装环节——数据重构和呈现。数字化时代,从文化生产的一般性上看,所有文化机构都在同一件事——数据重构和呈现,区别在于业态和门类不同。
比如,数字出版物将来是出版社的主流产品,出版社销售的不再是从纸质书PDF过来或EPUB化的电子书,很可能就是一个链接,把读者、作者和编辑链接在一起并在线的、互动的新型出版物——我称之为“一书一世界”;再比如,未来的影视公司或许不再搭建实景,后期制作只要接通素材库就能完成场景合成,观众和演员互动甚至成为新型的影片类型。
在生产端,几乎所有的文化机构都可以探索创新之路,所有的积累都会被激活,派上用场。文化大数据建设必将成为传统文化机构跨越“数字鸿沟”的桥梁。
三、需求端
数字化时代,文化消费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在线和在场两种场景,即使是线上又有大屏和小屏之分,电视机是大屏,手机等移动终端是小屏。无论在线(线上)还是在场(线下),大屏还是小屏,都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需求端。
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成效如何,要通过需求端来检验。
先说线上。手机等移动终端由于其便捷性,目前已成为最重要的消费终端。为了确保数据安全,文化生产采取闭环措施,但文化消费是开环的,生产端、生产线创作生产的所有文化产品,都可以通过专网对接移动互联网,数亿手机用户都可以成为文化大数据的需求用户。
相对于小屏而言,这些年的大屏常常被人忽视,甚至有人不断诘问:谁还看电视!现在每年电视机的销售量都是千万台级,而且电视机的清晰度越来越高,从标清到高清再到超高清也没几年时间,现在4K、8K又接踵而来。
人们还是没有舍弃电视机,只是不仅仅用来看电视台的节目,随着技术迭代,家庭客厅将成为文化体验厅,电视机这个大屏又有更广泛的用途。供给创造需求,这是文化生产的一条铁律。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目前的1亿高清互动用户,无疑是文化大数据建设最稳定的需求端。
再看线下。目前可开发建设的文化体验场所,除了公共文化设施,还包括中小学学校、旅游景区、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包括2000多个上等级的文化馆,2000多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9万多家农家书屋,近1万处新华书店及发行网点。此外,全国有20多万所中小学学校,2000多个4A级景区,3000多个购物中心,这些都可以用于建设文化体验体系,包括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和文化体验厅。
开阳县农耕文化体验园
需求端的收入,有来自个人用户的,比如手机和电视机用户以及游客等,这是收入的大头;也有来自团体甚至是政府的,比如文化馆等花财政的钱购买数字资源,也算是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端的盈利规模有多大,取决于生产端各条生产线的效率和质量。
四、云端
有人说,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最大赢家,是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这话虽有失偏颇,但不无道理,发展机遇已经摆在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面前。
1、集客业务。国家文化大数据省域中心的首要任务,就是链接省域内的三端,即供给端(本地化数据库)、生产端(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和需求端(文化体验体系)。这几年,各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都把发展集团客户作为重点,但存在“灯下黑”,即忽视了文化机构,据某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估算,目前只覆盖30%文化机构。
2、流量内网化。据说这是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梦寐以求的目标,为此想方设法争取互联网接入服务,遗憾的是至今未被“三网融合”的阳光温暖。
文化大数据建设,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从产业链的下游(节目传输),跃升至产业链的上游(链接供给端“金矿”);从过去的零售商(从有线电视用户收取收视费),一举推举为批发商(将闭环生产的文化产品对接公网);从只为文化消费服务(节目分发和传送),发展既为文化消费又为文化生产服务(为闭环生产提供专网服务),即便是为文化消费服务,服务半径也大大延长(服务对象扩展到需求端)。
过去只是一个通道,是从哭闹着要互联网接入服务,忽然间发现运营商积极要跟有线网对接(要产品)。
3、云平台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文化大数据的技术支撑。无论是省域中心、区域中心,还是全国中心,云平台服务都是基本服务,集成云平台服务工具为三端提供专业化服务,应当成为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基本功。当然,各公司在服务中将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也锻炼一批跟得上时代步伐的全新队伍,更希望在较短的时间内摆脱目前的窘境,走上一条越走越宽广的兴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