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一事,再次迎监管发声。4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揭开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5类常见模式,并提醒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做到“三看一防”。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该风险提示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消息一出,“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话题便迅速冲上微博热搜,并引发众多网友点赞。
切忌因明星代言忽略风险告知
主持人、演员、歌手等明星大规模代言或站台金融产品、平台,对于大众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尤其是前几年P2P网贷野蛮生长,明星代言一度成为平台营销的重要手段。但不可忽视的是,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站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误导性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星代言金融产品究竟有哪些潜在风险?4月22日,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中揭开了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5类常见模式。
一是为P2P平台代言,近年已有明星代言的平台爆雷,导致参与者资金受损;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如“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已导致万余名投资者遭受资金损失;三是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网络平台操作更便捷,但也容易存在风险提示、投保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消费者切忌因明星代言而忽略风险告知事项;四是为金融产品、平台站台,如“泛亚有色”曾邀请某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对公众造成消费误导;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宣传大使。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5类模式中,明星为P2P代言站台“翻车”的案例屡见不鲜,既有不少明显因代言平台兑付问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也有不少知名艺人曾因宣传的P2P平台爆雷,被投资人喊出要为此负责。2021年1月,首次有地方监管部门提出,代言P2P的那些“明星”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次风险提示中,银保监会还指出,部分粉丝无底线追星,为明星集资打榜等不理智追星行为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一些集资乱象。还有的利用名人效应过度营销宣传诱导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有可能引发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银保监会提醒道,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
当前,无底线追星、饭圈集资乱象已成社会话题,相关制度的完善方案正被热议,银保监会此次提示正是基于这一大背景而诞生;另一方面,银保监会向整个市场发出风险提示,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工作。在多位分析人士看来,监管部门善意提醒投资者,意在防范潜在风险,避免过度加杠杆;同时,也是在提醒金融机构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避免误导投资者。
“三看一防”教消费者避坑
追星一时爽,但也要注意保护钱袋子。针对如何避开金融陷阱,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的同时,也给出了多条“锦囊妙计”,简单总结就是“三看一防”。
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可以登录金融监管部门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机构有关信息,或者向当地金融监管单位核实机构资质。
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类型、条款、风险等级、告知警示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要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更要摒弃一夜暴富观念。
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投资理财风险和收益并存,消费者面对营销宣传时,要重点关注是否如实地披露了风险和收益,以防被误导或欺诈。对承诺高于平均收益率的金融产品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
四要防止过度借贷。理性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性金融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借贷和投资。青少年尤其要对粉丝应援、借贷追星、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不单单是金融产品,任何明星代言产品,消费者(包括粉丝)都要理性对待”“三看一防,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4月22日下午,银保监会风险提示发布后,迅速引发市场关注,并冲上微博热搜,其中,大部分网友为银保监会提醒的“三看一防”点赞。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金融产品治理有个过程,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治理金融产品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虚假夸张宣传、产品捆绑搭售、风险提示信息含糊”等乱象;另外,消费者自身也需认真分析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条款,合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力,从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避免轻信“高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避免过度负债等。
机构流量焦虑何解
就明星代言金融产品最新情况,4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搜索发现,目前鲜少有明星参与互金平台代言,不过,仍有不少银行在信用卡产品推广上,较青睐明星推广模式,例如包括王一博、迪丽热巴等流量明星均为不同银行进行过推广代言,曾一度引爆上亿级的关注。
而对机构来说,尽管明星代言“见效快”,仍需评估背后“副作用”。正如周茂华指出,通过明星效应可迅速提升金融产品及机构的关注度,但也有不少“翻车”的。金融产品有别于普通消费品,要求消费者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一定操作经验等,一旦部分消费者受明星效应影响“爱屋及乌”,可能产生误导,导致财产损失或过度负债等。
“明星代言,优势是可以扩大银行业机构及旗下产品的影响力,在获取新用户方面有所助益,例如部分粉丝将印有明星的信用卡当成周边产品申请和收集,短时间内能够快速聚集大量人气;不过,邀请明星代言需要付出不菲的代言费,如何在引流前合规宣传、引流后做好风险防控仍面临挑战。”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同样评价道。
事实上,今年来,监管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方面动作频繁,例如倡导理性消费、要求贷款机构明示年化利率、披露各机构消费者投诉处理数据等,既能够对广大金融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也对机构提出合规风向。苏筱芮认为,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机构的流量焦虑仍无可避免,后续机构除了明星代言,也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跨界营销与异业合作,此外,在金融营销宣传等工作方面,也应参照相关通知进一步改进。
正如银保监会指出,金融产品供给主体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另对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银保监会称,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作者:岳品瑜 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