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资本市场制度供给,上交所在优化、清理规则方面又有实质动作。8月18日,上交所对外发布《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业务指南》归纳了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业务要求,涵盖了与定期报告密切相关的重要业务,包括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相关重要事项、定期报告的编写格式和报送文件等,供上市公司在办理定期报告业务中参考使用,以提高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据记者了解,《业务指南》梳理整合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有关的规则要求和注意事项,集中在一个指南中,以期达到定期报告“一本通”的效果,方便上市公司参照使用。
对于此次业务指南的起草背景和总体思路,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本次制定《业务指南》,主要是落实证监会要求,归并简化同类事项的备忘录、监管问答等规范性文件,为市场提供规则便利,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在这方面,上交所一直高度重视。”
据介绍,早在2012年,上交所就形成了“基本业务规则、一般业务规则、常用业务指南”三个层次的信披业务规则体系,在官网全部对外公开,并坚持每年定期清理优化。经过多年实践,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集中予以解决。比如,有的专项规定较为分散,有的仅服务一时之需,有的规范性要求与指导性要求界限不清。这次清理主要着眼于“层次分明、结构清晰、内容精简”的目标,先行从定期报告相关的备忘录、监管问答等入手,集合形成了《业务指南》。《业务指南》的定位侧重于指导性而非规范性,集中解释说明上位规则要求、提示日常信披注意事项,使得规则查询更加便利、编制使用更加容易。
定期报告是否能按时编制和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董监高是关键。《业务指南》结合年报编制的关键环节和董监高的职责要求,相应予以解释说明,强化事前提醒。通过引导“关键少数”在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中明确分工、加强配合,推动提高编制与审议效率。
对此,沪市某上市公司董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交所针对定期报告发布了相关业务指南,将相关定期报告工作的要求更加细化和具体,对董监高的履职要求更明确,将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而提升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质量,加强双方的相互理解与信任。”
他认为,《业务指南》帮助董监高正确理解规则,避免因不当异议影响定期报告的正常编制与披露。此外,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尤其是年报期间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业务指南》承续原定期报告备忘录的内容,专门提醒独立董事注意积极履职。
定期报告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年报,是上市公司对整个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发展、治理内控等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以及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定期报告对证券交易价格往往具有重大影响,历来为市场相关各方所高度关注。每年有不少上市公司未能在定期报告前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仅影响投资者及时获取公司业绩信息,甚至可能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此次对规则的梳理,上交所以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为抓手,通过提供具有实用性、友好度的指南,让定期报告的披露更顺畅,通过减少程序上的疑问,让公司更聚焦对定期报告的“实体”内容的编制,也体现了对投资者知情权的重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教授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定期报告对于市场投资者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尤其是部分股票在今年上半年经历大幅度的波动,出现偏离基本面的情况,此时的定期报告就是一个很好的基本面验证。”
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交所发布的《业务指南》,是监管服务工作的一部分,能有效指引上市公司提高定期报告披露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市场。长期来看对上市公司和保护投资者都是有益的。”(徐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