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日前,广东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73.7亿元,补偿规模实现2017—2020年年均增长40%。同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负面评价惩罚机制,倒逼各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
今年,广东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在资金分配上,坚持“谁保护、谁得益,谁改善多、谁得益多”的原则,将生态保护补偿与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结果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挂钩,加大对生态建设成效好地区的倾斜支持。生态保护成效前10的地区,县均补助达1.8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倍。
同时,广东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负面评价惩罚机制,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差、治理环境污染不力及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的地区,相应扣减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制度约束。(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