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发布新修订版本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北京商报| 2021-04-27 10:03:02

4月26日,北京市教委发布新修订版本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据了解,新管理办法对转学申请时间规定进行了调整,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请。

同时,新管理办法将继续坚持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对可以申请市内转学的特殊原因与办理要求进行了明确。确有严重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可申请转入原就读学校所在区或跨区转入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的学校,成绩须不低于中考当年转入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分数。新管理办法还明确,从其他省市转入的,根据学生在转出地的中考成绩情况,可转入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相对应的普通高中。

而为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新管理办法还取消了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因病假休学需提交的医院证明,改为出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历。同时取消了转学联系表、转往外省市时需提供的接收学校证明。在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的情形中,对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取消了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

此外,新管理办法还规定,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学生修满规定年限后,将由学校认定毕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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