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发布答复是否设置副学士学位
教育部网站| 2021-02-26 15:41:35

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6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教育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高等职业教育中设置副学士学位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答复》介绍称近年来有部分职业院校的专家提出应在高等职业教育中设置副学士学位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第三条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是否设置副学士学位涉及我国的基本学位制度教育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工作中将该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教育部在《答复》中介绍在调研过程中有部分专家认为应对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受教育者授予副学士学位以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大部分专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应当着眼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在目前发展情况下职业教育的重心应放在大力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上设置“副学士”恐引起职业教育定位的转变且会大幅增加制度成本另外目前国家已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等职业教育授学位的问题可以通过此种方式解决

教育部在《答复》中指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五年规划下一步将就是否设置副学士学位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工作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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